上海市:2018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相应专业合格证明领证通知(6月13日至15日)

发布于 2019-06-12 08:59  编辑: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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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8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相应专业合格证明领证通知(6月13日至15日)

 

上海市2018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含“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合格人员),请到本人报名时现场审核(咨询)点领取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一、领证时间

2019年 6月13日至15日(星期四至星期六)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领证时需携带的材料

1、领证序号查询单(可通过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并通过手机截图留存,领证时出示)

(以上二维码仅供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领证使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代领请同时带好考生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三、领证地点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静安区河南北路301号六楼)

审核(咨询)点代码:5858

咨询电话:63248620 、63259366

2.上海市建峰职业技术学院(长宁区武夷路150号1号楼,近延安西路江苏路,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内)

审核(咨询)点代码:2827

咨询电话:62515770 、 62525522

3.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黄浦区丽园路234号311室)

审核(咨询)点代码:2811

咨询电话:63761027 、53079383

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34号楼101室 继续教育学院报名大厅)

审核(咨询)点代码:1208

咨询电话:64942359、64942806

5. 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3号楼216室,近宁国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03

咨询电话:4008888544、65703069


四、特别提醒

逾期领取证书考生请与审核(咨询)点电话预约后携带相关领证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补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未按时领取的证书,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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