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全国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专业与课程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22 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 20 个(专科 8 个、本科 12 个),开考课程 223 门。
(二)专业与课程调整
1.为推动高等教育考试改革提质,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我区将于 2022 年开展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管理工作,对现行开考专业代码名称、下属课程设置、考试课程教材进行全面调整(具体专业调整过渡方案另行通知)。自 2023 年起,将按照调整后的专业计划安排课程考试,请考生根据当前报考专业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
2.根据新教考〔2019〕15 号文件要求,汉语言(专、本科)专业自 2022 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3 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
(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 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
(四)报考“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
(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
(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
(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 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 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一)考试时间
四月考试:2022 年 4 月 16 日—17 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 150 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 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 14:30—17:00。
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考生自愿报名。考生参照《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中4月开考课程,按照本考期课程安排报名学习。
(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
四月考试:2022 年 2 月 21 日 12:00—25 日 18:00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考生若想要报考2022年4月自考,可以提前进行备考,通过购买“试题题库训练”进行系统的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