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属会计从业资格省外调转—调出办事指南

发布于 2016-03-21 09:48  编辑:h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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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对象

持有省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

二、所需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3份;

2.《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未做信息采集者须提供);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5.调入地的工作单位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理流程

1.完成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次年以来各年的继续教育情况登记(2011年以前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不纳入调转审核范围);

2.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站填写并自行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未做信息采集者须填写此表);

3.携带调出所需材料到会计服务大厅递交调出省外申请,当场办结;

4.自调出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本文网址:http://www.k51.com.cn/info/zkjcy/kszx/zcfg/160321_3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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