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营改增】试点时期作为国地税合作的“蜜月期”

发布于 2016-06-08 10:29  编辑:h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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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地税局举办营改增会议

近日,在推进营改增改革的关键时期,安徽省国税局、地税局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期间进一步加强合作问题。会议一致认为,营改增试点需要国税、地税深入合作,把营改增作为国地税合作最精彩的展示,把营改增试点时期作为国地税合作的“蜜月期”,合力夺取营改增战役阶段性胜利。


  双方议定,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国地税合作做到五个“更加”。

指挥调度更加一致。成立国税、地税营改增协调小组,按照“政出一门、快速反应、高效运行”的原则,共同研究营改增试点工作,解决试点期间可能出现的国税、地税衔接问题。

关键节点更加到位。细化地税部门代征税款和代开发票工作安排,确保每一个关键任务落实到位。4月28日前,确保网络互联互通、税务局端系统安装升级和配置、特定征收部门登记、税控专用设备发行、增值税发票发放五个到位;5月1日前,确保每位代征人员操作及政策培训到位,制定预约纳税人工作方案;4月25日至5月10日,国税业务技术骨干和服务单位技术人员进驻地税机关代征点,配合地税机关开展代征和代开发票工作。

发票管理更加精细。国税部门对地税部门进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的专门培训,确保发票运输、保管安全。

征管衔接更加顺畅。对纳税人领用发票、税控装置、营业税清欠、非正常户管理、车船税代征等具体征管工作,逐项确定对接要求。

联合办税更加深入。因地制宜,采取互设办税窗口、共同进驻、共建大厅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国地税合作办税的范围。


  双方议定,在营改增试点后国地税合作做到五个“共同”。

共同合作征收税款。采取国地税相互委托代征税款、联合办税等方式,实现国地税全面合作征收税款,并保障技术支撑手段到位。

共同开发网上办税平台。借助社会云平台资源,联合研发涵盖国税地税所有网上办税业务、互认国地税CA证书的网上办税平台,实现纳税人登录一个平台、办理两家业务,采集一次信息、两家共享使用。

共同实施进户稽查。认真落实《安徽省国、地税联合稽查实施办法》,避免多头下户、重复调账,最大限度降低稽查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

共同推动《安徽省税收保障办法》出台。积极推动省政府出台税收保障办法,为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健全信息共享和部门合作机制。

共同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国地税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共享双方内部涉税信息,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不断提高信息管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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