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日起,实行新《办法》共5章37条,主要对以下内容作了调整:
一、是明确了会计从业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
二、是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免试规定。
三、是简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和调转登记程序。
四、是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
五、是引入了学分制继续教育管理模式。
六、是简化了持证人员信息变更手续。
七、是增加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毁损补发的规定。
八、是建立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制度。
九、是对在能力上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会计从业资格要求,但因客观原因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仍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如何取得证书作了规定。
十、是完善了持证人员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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