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规定

发布于 2016-03-15 17:29  编辑:hqh
0

2013年7月1日起,实行新《办法》共5章37条,主要对以下内容作了调整:

一、是明确了会计从业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

二、是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免试规定。

三、是简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和调转登记程序。

四、是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

五、是引入了学分制继续教育管理模式。

六、是简化了持证人员信息变更手续。

七、是增加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毁损补发的规定。

八、是建立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制度。

九、是对在能力上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会计从业资格要求,但因客观原因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仍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如何取得证书作了规定。

十、是完善了持证人员相关法律责任。

本文网址:http://www.k51.com.cn/info/zkjcy/ksxz/160315_3289.html
选择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