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建《工程法规》知识点:税务管理的制度

发布于 2017-08-30 09:33  编辑:木子
0

税务管理的制度是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其中一个考点。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对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查阅与复习,接下来的是考无忧网校小编为你搜集整理的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__税务管理的制度


税务管理的制度知识点

税务管理是税收征管程序中的基础性环节,主要包括三项制度,分别是税务登记制度、账簿凭证管理制度和纳税申报管理制度。

一、税务登记制度

开业、变更及注销登记

应当领取营业执照之后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注意纳税人必须持证办理的事项。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等。

 

二、账薄凭证管理制度(应设置账薄,有效凭证记账)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三、纳税申报管理制度

确定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本文网址:http://www.k51.com.cn/info/yjjzs/1708/308110.html
选择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