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经批准于2016年1月1日以5010万元的价格(不考虑相关税费)发行面值总额为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资金专门用于某工程项目。(1)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5%,实际年利率为6%。自2017年起,每年1月1日支付上年度利息。自2017年1月1日起,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申请按债券面值转为甲公司的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初始转换价格为每股10元,即按债券面值每10元转换1股股票。2017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了上年度利息,且债券持有者于当日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为甲公司的普通股股票,相关手续已于当日办妥。(2)除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外,甲公司还有两笔按本金取得的一般借款:第一笔一般借款为2015年10月1日取得,本金为1000万元,年利率为6%,期限为2年;第二笔一般借款为2015年12月1日取得,本金为1500万元,年利率为7%,期限为18个月。(3)工程项目于2016年1月1日开工,工程采用出包方式,发生的支出如下:2016年1月1日支出2000万元;2016年5月1日支出2600万元;2016年7月1日支出1400万元;(4)2016年8月1日,由于发生安全事故人员伤亡,工程停工。2017年1月1日,工程再次开工,并于当日发生支出600万元。2017年5月31日,工程验收合格,试生产出合格产品。2017年5月31日之后,为了使该工程能更好的使用,发生职工培训费50万元。专门借款的未动用部分用于短期投资,月收益率0.5%。其他资料:(P/A,6%,3)=2.6730;(P/F,6%,3)=0.8396。(1)编制2016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分录。(2)判断该在建工程的资本化期间并说明理由。(3)计算2016年专门借款及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金额,编制与利息费用相关的会计分录。(4)编制2017年1月1日支付债券利息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甲公司普通股有关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1)
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5000×5%×(P/A,6%,3)+5000×(P/F,6%,3)=4866.25(万元),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5010-4866.25=143.75(万元)
借:银行存款 501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33.75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5000
其他权益工具 143.75
(2)
资本化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
理由:2016年1月1日资产支出发生、借款费用发生、有关建造活动开始,符合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条件;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事故停工且连续超过3个月,应暂停资本化;2017年5月31日工程验收合格,试生产出合格产品,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可转换公司债券2016年利息费用=4866.25×6%=291.98(万元)
应付利息=5000×5%=250(万元)
利息调整摊销额=291.98-250=41.98(万元)
2016年用于短期投资取得的收益=(4866.25-2000)×0.5%×4+(4866.25-2000-2600)×0.5%×2=59.99(万元)。
2016年专门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4866.25×6%×7/12-59.99=110.33(万元)
2016年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率=(1000×6%+1500×7%)/(1000+1500)=6.6%
2016年一般借款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2000+2600+1400-4866.25)×1/12=94.48(万元)
2016年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94.48×6.6%=6.24(万元)
2016年一般借款利息费用总额=1000×6%+1500×7%=165(万元)
借:财务费用 280.42(差额)
在建工程 116.57(110.33+6.24)
应收利息 59.99
贷:应付利息 415(250+165)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41.98
(4)
①2017年1月1日支付债券利息
借:应付利息 250
贷:银行存款 250
②2017年1月1日债转股
转换的普通股股数=5000÷10=500(万股)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5000
其他权益工具 143.75
贷:股本 5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91.77
(133.75-41.98)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551.98(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