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2016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购入乙公司80%的股份,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2016年乙公司从甲公司购进A商品400件,购买价格为每件4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甲公司A商品每件成本为3万元。2016年乙公司对外销售A商品300件,每件销售价格为4.4万元;2016年年末结存A商品100件。2016年12月31日,A商品每件可变现净值为3.6万元;乙公司对A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万元。2017年乙公司对外销售A商品20件,每件销售价格为3.6万元。2017年12月31日,乙公司年末存货中包括从甲公司购进的A商品80件,A商品每件可变现净值为2.8万元。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A商品存货跌价准备的期末余额为96万元。编制2016年和2017年与存货有关的抵销分录(编制抵销分录时应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影响;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1)2016年抵销分录
①抵销内部存货交易中未实现的收入、成本和利润
借:营业收入 1600
(400×4)
贷:营业成本 1500
存货 100
[100×(4-3)]
②个别报表中存货每件减值了0.4(4-3.6)万元,而合并报表层面减值前每件成本为3万元,每件可变现净值为3.6万元,合并报表层面没有发生减值,合并报表中需要抵销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40万元(100×0.4)。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40
贷:资产减值损失 40
③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6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结存存货的账面价值=100×3=300(万元),计税基础=100×4=400(万元),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00-300)×25%=25(万元),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0×25%=10(万元),所以合并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金额=25-10=15(万元)。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5
贷:所得税费用 15
(2)2017年抵销分录
①抵销期初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100
贷:营业成本 100
②抵销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借:营业成本 80
贷:存货 80
[80×(4-3)]
③抵销期初存货跌价准备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4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40
④抵销本期销售商品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
借:营业成本 8
(20/100×40)
贷: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8
⑤调整本期存货跌价准备
2017年12月31日结存的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为80[80×(4-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的期末余额为96[80×(4-2.8)]万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可抵销的余额为80万元;根据前面的分析,对应已经调减了存货跌价准备40-8=32(万元),所以本期需要进一步抵销的存货跌价准备=80-32=48(万元)。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48
贷:资产减值损失 48
⑥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7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结存存货账面价值=80×2.8=224(万元),计税基础=80×4=320(万元),合并报表中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320-224)×25%=24(万元),因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96×25%=24(万元),所以本期合并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金额=24-24-15(期初)=-15(万元)。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调整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15
借:所得税费用 1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