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考试事项

发布于 2018-09-03 09:35  编辑: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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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市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考试事项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7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号)规定,主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客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五)有关教材和考试大纲事宜,请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或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网址:http://rsks.class.com.cn)。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电话:64962347、64929211、64921644。

(六)考试成绩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公布;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频道公布。

(七)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八)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九)考试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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