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重庆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须知
特别提醒: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实行属地化管理,重庆考区只接受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重庆的报考人员报考(现场资格复审时将审核考生属地),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时,应准确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以便于接收考后资格复审通知;老考生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如考生信息提供有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不能正常接收相关考试资讯影响考试成绩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资格信息不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定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对报考资格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我中心现场咨询,或致电88152250、88152251、86868821咨询,对报名程序或系统操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致电86868837、86868838咨询。
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关于从事消防技术工作范围指: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包括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监测、灭火器维修、消防咨询、消防安全培训等消防技术服务,以及从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鼓励建筑设计院和消防设施施工企业人员参加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其所从事的消防设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工作年限可以视为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
四、在成绩有效期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生须通过考后现场资格审查,方可办理资格证书。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的处理。
考后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按照“重庆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材料,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审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站通知或关注“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考试有关信息。
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全科)成绩有效期为3年,下面以2018年考试为例:
1、如果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年份早于或等于2016年,且在成绩有效期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符合发证条件。
2.如果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年份在2017年,取消2016年度的所有考试科目成绩,保留2017年及以后的部分科目的成绩。
3.如果考生2018年仍未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交虚假或无效的资历、学历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五、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因自驾车过多引起交通拥堵和停车困难而耽误考试。
六、考生入场时,应携带好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赴考,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或过有效期的考生须持当地派出所或户籍中心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须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当地派出所或户籍中心印章),护照、临时身份证可视同身份证。使用驾驶证、社保卡、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一律不得入场。
七、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八、考试前后务必保管好身份证、手机、钱包等个人财物,以免因遗失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严禁将手机、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九、考试期间,我中心将联合市公安局、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部门严厉打击利用无线设备作弊、替考等违纪违规行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试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十、考试结束后注意事项。考试结束铃响后,所有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专用答题卡)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待试卷、答题卡、(专用答题卡)草稿纸由监考人员全部收齐、清点无误后,考生才能离开考场。严禁考生将试卷题本、答题卡(专用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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