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级会计师考试>政策法规>正文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于 2018-03-01 14:22  编辑:Ywen
0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建立我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使用体系,充分发挥会计领军人才在会计行业中的引领辐射作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3-2020)》精神,我们制定了《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2018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更多初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时间和历年真题在这里>>>初级会计师考试

想考试拿高分? 考无忧助你考试无忧>>>专家推荐在线考题


本文网址:http://www.k51.com.cn/info/zjkjsks/1803/0129542.html
选择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