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迎首个征期已认定“26万多户”纳税人
今日(2月27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一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4月1日迎来环保税的首个征期,各地税务机关已共识别认定环保税纳税人26万多户,并基本完成网络报税系统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的联调测试,确保首个征期纳税人能足不出户进行网上申报。
今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按照税法规定,环保税是按季申报,因此,4月1日迎来环保税的首个征期。能否确保首个征期平稳顺利,是关系到环境保护费税制度转换成功落地的关键。”据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介绍,税务部门围绕环保税首个征期分三个阶段细化了15项重点工作任务,目前第一阶段任务已经完成。
截至目前,全国累计辅导环保税纳税人19万多户,占已识别认定户数的72.9%。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税,税务部门在简化报表上下了一番功夫。孙群介绍称,环保税纳税申报表围绕“简洁、减负”这一核心理念进行优化,将原来排污费按不同行业制定的报表模式调整为按“水、气、声、渣”四类污染物制定的报表模式,这就使得报表数量和纳税人填报字段量减少2/3左右。
同时,通过报表结构优化,纳税人填报负担进一步减轻。一方面采用了“纳税申报表+基础信息采集表”的结构,纳税人的排放口、污染物种类等基础税源信息,由基础信息采集表一次性采集,在网上申报时可自动带入申报表中;另一方面,纳税申报表与基础信息采集表均采用了“主表+附表”的结构,纳税人通过网报系统申报,申报表主表数据项均可由其附表或基础信息表自动带出或自动计算,自动生成环保税申报表主表,有效减轻了纳税人填报和计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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