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小微企业常见优惠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税[2017]76号)
自2017年12月l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财税[2017]77号)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2017]77号)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7]43号)
更多初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时间和历年真题在这里>>>初级会计师考试
想考试拿高分? 考无忧助你考试无忧>>>专家推荐在线考题
本文网址:http://www.k51.com.cn/info/zjkjsks/1802/28292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