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中,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失效的原因包含哪些方面?

发布于 2018-02-26 11:59  编辑:Y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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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经济法中,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失效的原因包含哪些方面?


答案: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1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对要约取消的意思表示①对尚未生效的要约阻止其生效的意思表示②撤回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③拍卖中竞买人一经发出应价要约,即不得撤回。


要约失效的原因: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⑤拍卖人中竞买人的应价要约,有更高应价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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