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独资企业为什么是自然人, 而不是非法人组织?
答案: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并且投资人是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国家机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等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自然人,对企业的出资多少、是否追加资金或减少资金、采取什么样的经营方式等事项均由投资人一人做主,从权利和义务上看。出资人与企业是不可分割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实际上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出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权利义务上,企业和个人是融为一体的,企业的责任即是投资人个人的责任,企业的财产即是投资人的财产。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所以说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更多初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时间和历年真题在这里>>>初级会计师考试
想考试拿高分? 考无忧助你考试无忧>>>专家推荐在线考题
本文网址:http://www.k51.com.cn/info/zjkjsks/1802/24281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