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挂靠工程税收安全的五项制度控税策略
(一)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决定业务流程,业务流程决定税收,合同是控制企业税收的主要源头。由于建筑挂靠业务涉及到建筑总承包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合同、租赁合同等各类合同的签订,因此,建筑企业挂靠经营中的合同管理制度如下。
1,实行统一的合同会签制度
(1)必须使用被挂靠方统一模板的合同范本
被挂靠方必须制定适合自身经营范围的统一模版的各类合同范本。 挂靠方在签订所有的进项类合同时,必须使用被挂靠方统一的合同模板,以被挂靠方的名义与材料供应商,分包商和设备出租方等第三方签合同。不得让挂靠方随便从网上下载一份不规范的合同跟第三方签订合同,然后将合同交回被挂靠方盖章签字。
(2)所有的合同由被挂靠方各职能部门统一会签
挂靠方实施项目中涉及的进项类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必须由被挂靠方法律部或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审核、评审,然后由被挂靠方的经营、工程、法务、财务等职能部门进行合同会签,最后由被挂靠方的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2、实行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
(1)所有的合同必须在被挂靠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建档管理
签订进项类合同时,挂靠方必须向被挂靠方合同管理部或法律部提供中标项目投标文件完整的工作量清单,以便被挂靠方合同管理部或法律部就中标项目工作量和进项类合同采购量进行核实。被挂靠方合同管理部对挂靠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项类合同履行实行审核与监督,对挂靠方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当行为有指导其整改的职责。挂靠方与供应方签署的进项类合同一式五份,合同管理部留原件三份建档备案,挂靠方施工现场留原件(副本)一份存档,另原件(正本)一份为进项类合同供应方留存。所有的进项合同必须交给被挂靠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管理,未经被挂靠方盖章并在被挂方合同管理部门备案的进项类合同均视为无效合同。
(2)合同盖章的顺序管理
如果被挂靠方对挂靠方项目实行非电子化管理,则挂靠方先从被挂靠方领用未盖章的书面字纸合同范本,然后交给相关第三方盖章签字,最后交回被挂靠方盖章签字。如果被挂靠方对挂靠方项目部实行信息化管理,对合同签订实施电子合同签订程序,则由被挂靠方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审核电子合同无误后,打印出来后交由挂靠方递交给第三方签字盖章后,再交回被挂靠方签字盖章。
(3)合同领用与编号管理
挂靠方从被挂靠方领用纸质合同范本或审核后的电子合同时,被挂靠方必须实行编号领用制度,挂靠方从被挂靠方领用纸质合同范本或审核后的电子合同。如果出现写错的纸质合同或没有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则必须交回被挂靠方保管,不能随意丢弃,否则罚款。
(4)财务部门凭合同付款管理
与挂靠项目有关的所有进项类合同必须传递一份给被挂靠项目部的财务部或财务处,财务部门凭借和审核合同付款。
3、视同为合同性质凭证的管理
在税法上,采购定单、发货单、提货单、验核、货确认单和结算单是视同为合同性质的凭证。由于挂靠方拥有材料设备物质的采购权和定价权,所以被挂靠方应实行材料员派遣制度,对挂靠方实施项目中进项类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周转材料租赁合同)涉及相关采购和租赁业务的材料和设备的入库及出库进行现场清点,填写好验收确单,一式四份一份留挂靠方,一份留给供应商等第三方,一份留给被挂靠方的法律部或合同管理部门管理,一份留给被挂靠项目部的财务部作为付款和收取增值税发票的依据。
(二)物质采购管理制度
由于被挂靠项目的质量是被挂靠方终身责任制,所有对于被挂靠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是被挂靠方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防止豆腐渣工程,杜绝安全隐患,被挂靠方必须加强工程采购物资的管理。
1、被挂靠方建立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制度
(1)被挂靠方建立合格供应商库
为了杜绝走逃供应商或资信不良的材料供应商的开票行为,而且被挂靠方几乎靠挂靠方开展业务,只收取管理费用的情况下,让挂靠方将与其具有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呈报给被挂靠方法律部或合同管理部门,由被挂靠方与其签订长期采购框架合作协议,约定材料的品种、技术标准和产品型号,内部协议采购优惠价格,将该供应商纳入被挂靠方的合格供应商储备数据库,今后与被挂靠方合作的挂靠方必须从被挂靠方合格供应商数据库中选择供应商采购建筑材料。
(2)被挂靠方指定材料供应商
当被挂靠方很强势,或挂靠业务在被挂靠方的业务中所占的比例很低的情况下,可以指定统一的材料供应商或被挂靠方认可的由挂靠方成立的材料贸易公司,让挂靠方到被挂靠方指定的材料供应商或被挂靠方认可的由挂靠方成立的材料贸易公)
(3)被挂靠方指定材料和设备品牌,划定劣质供应商的标准
当挂靠方很强势,而且挂靠方的资信很高时,被挂靠方只指定挂靠项目所用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牌,让挂靠方在市场上自由选择材料和设备供应商。 但是必须杜绝从以下劣质供应商采购材料和设备。根据工商营业执照的判断,劣质供应商的标准如下:
第一,刚注册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材料供应商;
第二,经营时间在二年以内的材料供应商;
第三,经营地与公司注册地不一致的材料供应商。
2、制定规范的建筑物质采购制度
(1)主材和设备的采购管理
挂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名义从被挂靠方指定的供应商或按照被挂靠方指定的品牌要求而购买的工程所耗用的主材和设备,挂靠人必须先把资金支付给被挂靠房方的银行账户,然后由被挂靠方支付给相关的供应商等第三方。绝对不允许挂靠方直接将材料、设备款支付给供应商,然后索取发票回被挂靠方报销材料和设备款。
(2)辅料的采购管理
挂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名义购买辅料,可以由挂靠方以现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然后索取发票回被挂靠方财务处报销。但是建议单次报销在两万以内,最多不能超过五万,而且只能领普票报销,不能领专票报销。辅料报销一定要提供销售方盖章的销售清单明细。
3,实行集中统一的财务收付结算管理制度
(1)实行专门的账户共同管理
挂靠项目所有的收支项目,零星支出除外,都必须通过被挂靠方的账户进行走账。由于实践中的建筑工程都要垫资施工,被挂靠方不可能替挂靠方进行融资或垫资,所以挂靠方垫资用于采购材料和发放的工资都先转入被挂靠方的银行账户,然后由被挂靠方的账户转入有关材料供应商、分包商、建筑设备出租方和有关人员的工资卡。因此,挂靠项目的银行账户管理可以实行以下两种管理中的任何一种:第一种是以被挂靠方的银行账户作为挂靠项目的收支结算账户;第二种是设立项目部专属账户管理。即如果被挂靠方与挂靠的项目不在一个市辖区内,或跨省或在一个省内跨市县区,则被挂靠方在挂靠项目所在地选择一家银行,以被挂靠方的名义开设一个临时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项目部专属账户),本项目的所有资金收付结算通过该临时结算户进行,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实行资金收付的统一管理
如果挂靠项目以被挂靠方的账户进行走账的情况下,则资金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资金通过被挂靠方的U盾授权密码支付。挂靠方享有挂靠项目财务收支、核算的审批权。被挂靠方享有监督审批权。涉及财务支付款项时,须被挂靠方和挂靠方双方领导共同履行审批签字手续后方可支付。具体的操作程序如下:
①由挂靠方负责财务管理的主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在付款通知单上签订确认;
②挂靠方将该由挂靠方签字的付款通知单交给被挂靠方,经被挂靠方主官财务工作的主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由被挂靠方的财务部填写付款凭证,并经被挂靠方负责财务管理的主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在付款凭证上签字;
④被挂靠方的出纳进行付款。
如果在工程所在地,以被挂靠方的名义单独开设了临时银行结算户(或项目部专属账户)的情况下,则该项目部专属账户收付款的短信通知,必须绑定挂靠方主管领导的电话号码,以便挂靠人可以监管到项目部专属账户的资金变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发包方将工程进度款拨入被挂靠方一般账户时,被挂靠方先扣留管理费用和税费后,将剩余的工程款拨入项目部专属账户。
第二,挂靠方对项目部专属账户的资金由挂靠方在法律允许下自由支配使用。
(3)被挂靠方实行统一的会计核算
被挂靠企业对挂靠的项目在会计上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被挂靠企业必须向挂靠项目委派主任会计,全面负责挂靠项目的财务核算。被挂靠方对挂靠项目必须实行统一的财务核算制度,挂靠方就本挂靠的项目所发生的材料设备费、人工费、机械租赁费和管理费用,必须取得正规的合法票据(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递交给被挂靠方进行会计核算,也就说,挂靠方必须以被挂靠方的名义建账对该挂靠项目进行会计核算,挂靠方不进行会计核算,最后体现的项目利润全部在被挂靠方账上。
4、招投标的管理制度
挂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名义对外进行有关的投标工作,具体的有关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挂靠方在招标单位发布招标文件后,到被挂靠企业开具介绍信,再去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以被挂靠方名义报名投标,被挂靠方必须做好投标登记工作,同时做好相关的配套管理服务。
第二,被挂靠方根据招标单位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包括不限于技术标、商务标。同时,被挂靠方必须派管理人员参与开标全过程中的服务工作。
第三,投标保证金的管理。
挂靠方先把投标保证金存入被挂靠方的基本银行账户,然后由被挂靠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从其基本银行账户向招标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如果工程中标,则挂靠方将工程中标情况及时告知被挂靠企业各个相关职能部门。
5、挂靠项目的施工管理制度
(1)挂靠项目施工身份公示管理
挂靠方必须在项目部施工现场的边界处,用安全网或铁板围起来或修建临时的封闭式的施工围墙,通过广告公司制作广告牌,标明“被挂靠方企业名字+×××项目部”和“被挂靠方企业名字+承建×××项目”的宣传标语,并在广告牌上以及在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施工设备显要位置标明标明“被挂靠企业的Logo”标识,向社会告知施工方身份是被挂靠方企业。同时,在项目部的封闭式的施工围墙上标注“项目概况”,注明项目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工程面积、项目管理人员等项目详细情况。
(2)项目管理人员派驻管理
被挂靠方对挂靠项目下发“关于成立×××项目部”的文件。然后,向挂靠的项目部派驻持证上岗的项目经理、经营、工程、安全、财务等人员,其人员工资、费用由挂靠的项目承担。被挂靠方委派在项目部的管理人员、被挂靠方公司总部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要对项目的经营、技术、工程生产、安全等实施管理。
(3)项目部的资金支付管理
挂靠方必须对挂靠项目部的采购、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需要的资金支付,提前制定资金支付使用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付款申请,上报被挂靠方企业后,由被挂靠方企业按照公对公账户的原则,从被挂靠方银行存款账户直接支付给与挂靠工程项目有真实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分包商的银行账户。
(4)成本票据开具管理
所有的挂靠项目所发生的资金支付,在被挂靠方企业审核支付之前,必须“凭票付款”要求供应商、分包商根据合同约定先开具合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被挂靠方驻挂靠项目部的财务负责人或负责核算挂靠项目的财务负责人根据合同审核票据无误后,再从被挂靠方的银行账户进行公对公支付。另外,被挂靠方根据《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按期及时与发包方进行工程结算。被挂靠企业要制定《发票管理办法》,开具发票之前,由挂靠项目部经办人员填写《发票开具申请表》,挂靠项目部的经办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交由被挂靠方企业相关管理部门、财务部核准后,被挂靠企业税务经办人员根据核准的《发票开具申请表》,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向发包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以上内容整理自网络资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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