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加强省级预算单位财务外包管理
近日,陕西省政府根据省审计厅对全省预算单位进行抽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制定出台了《陕西省加强省级预算单位财务外包或外聘会计的管理办法》,全面健全预算单位财务外包、外聘会计监管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去年上半年,陕西省审计厅在对省果业管理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局一出纳员自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期间,通过编造谎言骗取会计印章、伪造银行进账单、两个账户之间倒账、拒绝对账等手段提取单位现金35次合计117万余元窃为己有。究其原因,是该局将财务会计业务外包,而出纳员是本单位干部,会计与出纳之间失去有效监督制约,使出纳员有机可乘。鉴于上述问题,为全面掌握全省预算单位性质、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的真实情况,该厅对全省275家省一、二级预算单位进行了逐一审计调查。结果发现,183家单位财务会计业务外包给社会中介或临聘社会人员担任会计,涉及人数达529人。经进一步了解发现,由于社会中介和临聘社会人员流动性大、水平参差不齐,且与单位正式干部地位不平等,缺少话语权,因而对单位担任出纳的干部的监督制约往往流于形式。会计岗位职责被削弱,容易导致腐败或犯罪行为的发生。对此,该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单位领导要加大对财务外包或聘用财会人员的审核把关力度,加强教育管理,强化内部控制机制;财政部门要严格规范向社会购买服务的行为,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增加审计频次等建议。
陕西省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经深入研究,制定出台了上述办法。办法明确提出,单位领导要加大对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视力度,加强对各单位外聘财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从制度建设的源头防范各类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发生。除有效发挥会计、出纳之间的制约监督作用外,还应严格执行提款审批、大额提款预警、与开户银行定期核对资金进出账项等制度,定期测试财务内控制度。财政部门要制定标准,对承接单位财务工作的会计公司的资质、人员素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对未能履行会计职责,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给予处罚或吊销执业资格等。审计部门要实行对财务外包或外聘会计的单位列入重点审计范围,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定期开展内审自查和审计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