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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设立“专家解答”电子信箱

发布于 2018-01-22 11:56  编辑:Y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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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为官方内容:


通知!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设立“专家解答”电子信箱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化专业技术服务,更好发挥我会专业技术委员会的作用,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专业指导,搭建专业服务信息平台,我会现设立“专家解答”电子信箱。为保证服务平台正常运作,提高服务效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箱地址

zhuanjiajieda@bicpa.org.cn


二、适用范围

本信箱仅用于征集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执业中遇到的专业技术问题。


三、内容及解答

(一)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专业问题,需详细描述背景、证据、执业人员的疑虑和初步判断等事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二)提问的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需具实名。

(三)按季度对信箱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提交各相关专业技术委员会解答,并于每季度末在我会官网“专业服务”栏目汇总发布。

(四)年末将所有问题及解答汇集成册,印制并免费发放北京地区各会计师事务所。


四、网络安全管理要求

(一)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京会协〔2016〕7号)规定,不得向本信箱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坏国家机关或本单位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发送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本信箱。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1月11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情可登陆当地会计资格考试官网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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