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第四部分,劳动与社会保险政策“14.社会保险法律”

发布于 2018-02-23 14:25  编辑:Y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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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第四部分,劳动与社会保险政策“14.社会保险法律”


考试目的


測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组织激励、领导行为、组织设计和组织文化、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甄选、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劳动力市场、工资与就业、人力资本投资、社会保险法禕、劳动合同管理与特殊用工、劳动争议调解伸裁、社会保险、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务工作的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第四部分,劳动与社会保险政策“14.社会保险法律”


理解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和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理解社会保险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要求和规则,理解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則和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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