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临沂考区2017年度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人事处统一派人前来领取。(不对考生个人发放)
二、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1、请查询证书发放名单,明确自己属于哪个报名点,然后到相关报名点人社局领取相关证书。
2、市直单位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所在部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领取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本单位人员花名册,自公布的名单中自行截取。
三、领取时间
自相公布之日起一个月以内领取合格证书,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四、领取地点和联系方式
序号 | 审核点名称 | 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兰山区 | 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政府11号楼二楼东北角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8198534 |
2 | 罗庄区 | 罗庄区财税大厦16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专家科 | 8243206 |
3 | 河东区 | 河东区东夷大街,区行政中心院内西北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5楼,人事考试中心 | 8381625 |
4 | 郯城县 | 郯城县人防大厦14楼,郯城县人事考试中心 | 6107409 |
5 | 兰陵县 |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中心2楼教育培训科(县政府大楼北边) | 15753920188 |
6 | 沂水县 | 沂水县正阳路19号,沂水县人民政府四楼沂水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2219959 |
7 | 沂南县 | 沂南县人社局服务中心一楼大厅C区5-6号窗口 | 3880805 |
8 | 平邑县 | 平邑县城银花路与明生路交汇处南200米路东、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楼3号窗口 | 15269967216 |
9 | 费县 | 费县人社局二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2110202 |
10 | 蒙阴县 | 蒙阴县叠翠路189号,蒙阴县人社局二楼人事业务大厅 | 4270703 |
11 | 莒南县 | 莒南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莒南人社局办公楼703室 | 15725395900 |
12 | 临沭县 |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沭新东街18号二楼大厅东南角42号窗口) | 2131308 |
13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高新区新华路39号管委会办公大楼234室 | 7958553 |
14 | 经济技术 开发区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9楼党工委组织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8800512 |
15 | 临港经济 开发区 | 临港经济开发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 | 7667637 |
16 | 蒙山旅游区 | 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19办公室 | 5251787 |
17 | 市直 | 北京路33号,新临商银行大楼东临,人才规划大厦2楼西侧人事考试中心证书管理办公室。 (市直仅受理市直单位和各县区人社局办证业务,不对考生个人发放) | 8609929 |
五、证书领取的有关规定要求
(一)证书领取有效期的规定: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
(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31号令(摘要) 第二章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规行为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十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