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考点:纳税人

发布于 2018-06-28 17:12  编辑: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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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考点:纳税人


2018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将在10月27、28日进行,目前,各省的报告公告尚未发布,报名时间预计在7月中旬发布,各位考生可关注各省人事考试网或关注考无忧网校造价工程师考试网。下列是考无忧网校为各位考生整理的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考点:纳税人,供各位考生参考!


【考点】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5.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经营的房产不适用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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