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归纳|2017年银行从业《个人理财》第四章

发布于 2017-08-22 10:27  编辑:昕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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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归纳|2017年银行从业《个人理财》第四章

 

第四章 理财产品概述

 

考点1 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银行理财产品要素包含的信息可以分为三大类:产品开发主体信息、产品目标客户信息和产品特征信息。

 

 

考点2 银行理财产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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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3 银行代理理财产品概述

1.银行代理理财产品类型

银行代理服务类业务简称代理业务。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负债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非利息收入的业务。

银行代理理财产品类型比较多,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共开展了约几十种的代理业务,包括基金、保险、国债、信托产品、贵金属以及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等。

 

 

2.银行代理理财产品销售基本原则

(1)适当性原则:在销售代理理财产品时,要综合考虑客户所属的人生周期以及相匹配的风险承受能力、客户投资目标、投资期限长短、产品流动性等因素,为客户推荐适合的产品。

(2)客观性原则:在向客户推荐产品时.银行从业人员应客观地向客户说明产品的各种要素,让客户在购买产品前对产品类型、特点、购买方式、投资方向、收益预期、市场风险等有全面的了解。

(3)避免利益冲突原则。银行在代销金融产品时应避免与客户利益发生冲突.尽职调查、产品筛选和产品销售之间应相互独立。避免银行与产品委托人以及银行与客户的利益冲突。

 

 

考点4 基金

 

1.基金的概念和特点

(1)基金的概念。

基金是通过发行基金份额或收益凭证,将投资者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由专业管理人员投资于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资产.并将投资收益按持有者投资份额分配给持有者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金融产品。

 

(2)基金的特点。①集合理财、专业管理。②组合投资、分散投资。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④严格监管、信息透明。⑤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2.基金的分类

(1)按照收益凭证是否可以赎回,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2)按投资对象不同。分为股票型基金(股票投资比重不低于60%)、债券型基金(债券投资比重不低于80%)、货币市场基金(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混合型基金(以股票、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

(3)按投资目的不同,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

(4)按投资理念不同,分为主动型基金和被动型基金。

(5)按募集方式不同,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

(6)按基金法律地位不同,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

 

3.特殊类型基金

基金相关产品非常丰富,其中包括基金中的基金FO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QDII基金和“一对多”专户理财等。

 

4.基金的流动性及收益情况

(1)基金的流动性。

开放式基金通过申购和赎回实现转让,流动性强。但须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一般来说,客户可以在每个交易日随时申购、赎回,因此具备非常好的便利性和流通性。

不同的基金具有不同的流动性,从基金赎回角度来看。货币型基金的流动性较高。一般是T+1或T+2到账,债券型基金一般为T+2或T+3到账,而股票型基金一般为T+4或T+5到账。

 

 

(2)基金的收益。

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主要有:

①证券买卖差价——资本利得。

②红利收入,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净利润分配所得。

③债券利息,因投资债券而获得的定期利息收入。

④存款利息收入,基金资产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基金可分配收益也称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分配一般有分配现金(现金分红)和分配基金单位(红利再投资)两种形式。

 

 

5.基金的风险

基金的风险是指购买基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取决于基金资产的运作。投资基金的资产运作风险也包括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考点5 保险

1.银行代理保险的概念

银行代理保险是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采取相互协作的战略。充分利用和协同双方的优势资源.通过银行的销售渠道代理销售保险公司的产品。以一体化的经营方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需求的一种综合化的金融业务。

 

2.银行代理保险的范围

银行主要代理的险种包括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占据着市场主流的险种主要是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中的分红险和万能险。财产险主要包括房贷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险等。

 

3.银行代理保险产品主要类型介绍

(1)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主要包括分红险、万能保险和投连险。

(2)财产险。财产险主要包括房贷险、企业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险。

 

4.银行代理保险产品的风险

保险产品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具有长期性的特点,一旦签订保险合同。不能随意更改。

同时,同一个保险标的可能面临多种风险,需进行合理的险种搭配。随着生命周期的变化,人身保险的最优险种也会发生变化,需实时进行更换,最大限度地满足保障、投资等各项金融需求。

 

 

考点6 国债

1.银行代理国债的概念

国债是国家信用的主要形式。我国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担保,信誉度非常高。

 

2.种类

目前银行代理的国债有三种:凭证式国债、电子式储蓄国债、记账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国家储蓄债.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可记名、挂失,不能上市流通。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2‰收取手续费。

电子式储蓄国债是财政部在境内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的人民币债券。它只面向境内个人投资者发售.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等机构投资者不能购买。

记账式国债以记账形式记录债权.通过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可记名、挂失。是一种无纸化交易,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

 

3.流动性

由于国债到期才能还本.因此流动性一般比股票差,但比一般的公司债券好。

 

4.收益

相对于现金存款或货币市场工具。国债的收益较高,相对于股票、基金产品,国债的风险较小。通过购买国债可以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程度。

债券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利息收益和价差收益。影响债券收益的主要因素包括债券期限、基础利率、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的市场价格、流动性、债券信用等级、税收待遇及宏观经济状况等。

 

5.风险

债券投资的风险因素:价格风险、再投资风险、违约风险、赎回风险、提前偿付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

(1)价格风险。也叫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动对债券价格的影响。债券价格与市场利率变化成反比。债券的到期时间越长,利率风险越大。

 

(2)再投资风险。由于市场利率变化使得债券持有人面临的风险。当利率下降,短期债券持有人再投资将无法获得原有的高息票率收益。

 

(3)违约风险。也称信用风险。债券发行者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偿还本金和利息的风险。一般与发行者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信誉度密切相关。

 

一般情况下,国债的违约风险最低,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较高.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通过信用评级表示。

 

(4)赎回风险。附有赎回条款的债券有三项风险因素:

①附有赎回权的债券未来现金流量不能预知,具有不确定性。

②在市场利率下降时赎回债券。面临再投资风险。

③由于赎回价格的存在,附有赎回权债券的潜在资本增值有限。赎回债券增加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降低了投资收益率。

一般可赎回债券设有赎回保护期,在保护期内,发行者不得行使赎回权。常见的赎回保护期是发行后的5~10年。

 

(5)提前偿付风险。如果利率下降,债券提前偿付面临再投资风险。

 

(6)通货膨胀风险。当发生通胀时,债券的本金和利息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价值折损。

 

 

考点7 信托产品

1.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银行代理信托类产品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其一是代理信托计划资金收付;其二是代为推介信托计划。

 

 

2.特点:

(1)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的财产管理制度。

(2)信托财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

(3)信托经营方式灵活、适应性强。

(4)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5)信托管理具有连续性。

(6)受托人不承担无过失的损失风险。

(7)信托利益分配、损益计算遵循实绩原则。

(8)信托具有资金融通的职能。

 

 

3.种类

按信托关系建立方式可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按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性质不同可分为法人信托和个人信托。

按信托财产的不同可分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

 

 

4.流动性

由于信托产品是为满足客户的特定需求而设计的.缺少转让平台,而且通常不可以提前支取,因此流动性较差。但如果合同有约定,则在信托合约生效后几个月,委托人(受益人)可以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均应到信托公司办理转让手续,并缴纳手续费。

 

 

5.收益

信托机构通过管理和处理信托财产而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受益人所有。风险全部由委托者承担。信托资产管理人的信誉状况和投资运作水平对资产收益有决定性影响。资产收益率和委托人的投资决策有关。

 

 

6.风险

(1)投资项目风险。信托产品多数是依靠项目自身产生的现金流或利润作为还款来源,因此项目自身的风险是信托产品的最大风险之一。包括项目的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

(2)项目主体风险。信托项目的实际操作和经营管理主体的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及还款意愿影响着信托产品的安全程度。此外,担保公司的信誉度是决定信托产品风险的重要因素,银行担保的信托产品风险较低。

(3)信托公司风险。信托公司风险包括项目评估风险和信托产品的设计风险。信托公司通常在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后.对其进行信用加强,降低项目的风险。项目评估的结果和信用增强措施是影响信托产品风险的重要因素。因此,信托公司项目评估能力的高低和信托产品设计水平将直接决定信托产品的风险高低。

(4)流动性风险。信托产品流动性差、缺少转让平台,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考点8 贵金属

1.银行代理贵金属业务种类

(1)条块现货。因规格大小不同而门槛不同,具有保存不便、移动不易的缺点,放在家中,安全性差。

(2)金币。金币包括纯金币和纪念金币两种。纯金币可以收藏也可流通,价格随国际金价波动。纪念币价值受主题和发行量的影响较大,和实际金价关联度较小。

(3)黄金基金。黄金基金是委托黄金基金管理人投资黄金产品的投资方式,风险较大。

(4)纸黄金。纸黄金使投资人免除储存的风险和不便,也让投资人可以随时提取所购黄金的权利.也可以按当时的黄金价格,将账户里的黄金兑换成现金,也称“黄金存折”。

 

2.流动性

黄金非货币化后.其流动性较其他证券投资品差。

 

3.收益情况

黄金与股票市场收益不相关甚至负相关.故可以分散投资总风险,且价格随通货膨胀而提高.常作为保值产品。

 

4.贵金属产品风险

(1)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均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产生影响,投资者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2)价格波动的风险。贵金属作为一种特殊的具有投资价值的商品,其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对贵金属价格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投资者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全面把握,因而存在出现投资失误的可能性。

 

(3)技术风险。此业务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来实现。通讯或网络故障导致的某些服务中断或延时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产生影响。另外,投资者的电脑系统有可能被病毒和/或网络黑客攻击.从而使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无法正确和/或及时执行。

 

(4)交易风险。投资者需要了解交易所的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具有低保证金和高杠杆比例的投资特点,可能导致快速的盈利或亏损。

 

 

考点9 股票

1.股票的发行和交易

股票发行市场是股票发行者为扩充经营资本,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程序,向投资者出售新股票所形成的市场。股票的出售通过股票承销商(证券公司)进行。

 

证券交易遵循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

 

2.股票投资基础

理性的股票投资过程应该包括确定投资政策→股票投资分析→投资组合→评估业绩→修正投资策略五个步骤。

 

 

考点10 基金子公司产品

1.基金子公司业务类型

(1)类信托业务。(2)股权质押业务。(3)主动投资类业务。(4)资产证券化业务。(5)通道业务。

 

 

2.基金子公司产品特征

(1)产品收益率相对较高;

(2)产品参与人相对较多;

(3)产品标准化程度不高;

(4)抗风险能力低。

 

 

3.基金子公司产品投资注意事项

(1)充分了解产品发行人的情况;

(2)了解产品类型和风险收益特征;

(3)了解产品的风险管理措施;

(4)确定资金最终流向和投资标的物:

(5)了解信息披露方式和项目进展情况。

 

考点11 合伙制私募基金

1.合伙制私募基金的运作机制

(1)私募股权投资属于高风险投资方式。因此约束投资范围、投资方式以及每个项目的投资比例就显得尤为重要。

 

(2)管理费及运营成本的控制。通常有两种做法:第一种,管理费包括运营成本。第二种是国际通行的方式。

 

(3)利益分配及激励机制。通常而言,在预期投资收益内的部分.双方可以约定普通合伙人按照较低的比例享有收益.如超过预期收益的部分.普通合伙人可按照较高的比例享有收益,投资收益越高,普通合伙人享有的比例就越高。

 

(4)有限合伙人人伙、退伙方式及转让出资额的限制。

①入伙及退伙。在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成立后.仍可以允许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通常而言,有限合伙人的入伙由普通合伙人决定,但也会设定一些限定条件,此外,还需要明确新人伙的有限合伙人的权益计算方式.或者对原合伙人的补偿方案。关于有限合伙人的退伙,实践中,合伙协议均要求有限合伙人保证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内不得退伙。

②转让。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的出资可以分为自行转让和委托转让两种形式。“自行转让”是指有限合伙人自行寻找受让方.由普通合伙人审核并协助办理过户。“委托转让”是指有限合伙人委托普通合伙人寻找受让方,并普通合伙人协助办理过户的方式。自行转让的手续费费率较低,委托转让的费率较高。

 

(5)对普通合伙人的约束。在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中.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有限合伙企业的运作.因此需要防范普通合伙人侵害合伙企业的利益。

 

(6)次级合伙人首先承担亏损机制。为了满足风险厌恶型投资者的偏好,有些私募股权基金在亏损分担上.约定由普通合伙人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有限合伙人作为次级合伙人.并以其对合伙企业认缴的出资先承担亏损。

 

(7)委托管理机制。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合伙事务一般由普通合伙人执行,但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将合伙事务委托第三方机构执行。

 

2.合伙制私募基金内部治理机制

(1)国外私募股权基金典型的内部治理结构。

国外私募股权基金中有些也设立咨询委员会,一般由认缴出资达到一定比例的有限合伙人组成.并对涉及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等具有利益冲突的投资事项.以及对外投资金额超过限定比例的投资项目进行决策.但其不能代替及超越普通合伙人的职权。

 

(2)国内私募股权基金在内部治理结构上的妥协。国内的私募股权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往往向有限合伙人让渡部分决策权和管理权。体现了国内私募股权基金在国内客观现实下的妥协。这种内部治理结构的最大特点是,成立由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及第三方专业人士共同组成的投资及决策委员会。并对基金的投资事项进行最终决策。

 

(3)有限合伙制形式,公司制内核的私募股权基金。这一类私募股权基金虽然采取了有限合伙制的形式设立,但基金的投资运作均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一般而言,基金的合伙人会议或者投资委员会根据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类似于公司股东会的决策形式。

 

3.合伙制私募基金的设立

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所要考虑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将是GP(普通合伙人)和LP(有限合伙人)谈判的要点。当一只基金要在市场上募资时,普通合伙人通常要准备一份汇集基金结构的条款清单。

 

4.私募基金设立和投资须关注的事项

设立私募基金或者推荐有限合伙时需要遵循以下几点:

(1)基金依法设立。

(2)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3)非公开宣传。

(4)不得承诺保底收益或最低收益。

(5)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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