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补充规定

发布于 2017-08-18 13:53  编辑:昕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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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补充规定

 

 

一、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增设“银行管理”专业类

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报考。

 

 

二、《银行业专业实务》“银行管理”专业类别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三、在连续的2次考试中,参加《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和《银行业专业实

务》科目“银行管理”专业类别考试合格,即可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银行管理专业类别初级

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取得《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多个专业类别合格成绩的,由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处核发中

国银行业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专业人员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可

在变更专业工作岗位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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