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 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医(药、护)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医(药、护)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三)具有《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从事中医工作满25年,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正
正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医(药、护)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5年;
(二)具有《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从事中医工作满30年,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5年。
第八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
一、外语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第九条 执业资格要求
一、申报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专业医师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相应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
二、申报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第十条 有支援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任务要求的,申报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完成基层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发生医疗事故未满三年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十二条 副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领会本专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吸取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应用于本专业工作实践;熟悉相关专业的理论和应用知识。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任中级任职资格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4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二)具有对本专业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专题课讲座。
(三)掌握课题选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进行课题总结。
(四)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能够规范书写与实际专业技术工作有关的医学文书和资料。
(五)专业能力
1、临床医学专业
(1)西医专业:在本专业常见病的预防、诊断及治疗等方面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熟练地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诊治技术,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急重症,能独立解决本专业一般疑难病症的诊断与治疗问题,能参加门诊咨询和院内会诊工作,具有一定的门诊和病房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
(2)医学辅助技术专业:熟练掌握各种常见病的诊断、鉴别及治疗技术,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对本专业有关的诊断、治疗、监测及各项检查有较广泛了解,具有一定的医学辅助技术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2、中医学专业
在本专业常见病的预防、诊断及治疗等方面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熟练地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诊治技术,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急重症,能独立解决本专业一般疑难病症的诊断与治疗问题,能参加门诊咨询和院内会诊工作,具有一定的门诊和病房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
3、预防医学与卫生学专业
熟练掌握各种预防性疾病的防治、流调、监测及突发公共卫生或灾害性事件的处理方法,熟练开展与本专业有关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能发现本地区公共卫生有关的主要问题,能独立完成监测和数据资料的收集、处理、分析、判断和评价,具有一定的预防医学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4、药学专业
熟练掌握临床所用药品的药理与适应症、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程序与监测方法,能参与制定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具有一定的中西药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5、护理学专业
具有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了解常见病、多发病、疑难及危急重症的诊断、治疗,并系统掌握其专科护理技术,能解决复杂疑难的护理技术问题,具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完成市地、厅局级本专业科研课题1项(前五名),且课题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二)获市地、厅局级科技(或新技术)三等奖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奖项内容应与本专业一致或相近。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
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三)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其中需有2篇在国家有关部委或国家级学会主管或主办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第十三条 正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深刻领会本专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深入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积极吸取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应用于本专业工作实践;全面熟悉相关专业的理论和应用知识。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任副高级任职资格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二)具有对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下职称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专题课讲座。
(三)具有独立承担或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四)具有较好的文字能力,能够规范书写与实际专业技术工作有关的医学文书和资料。
(五)专业能力
1、临床医学专业
(1)西医专业: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急重症,能主持、指导本专业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治及技术难题攻关,能承担院内、外会诊工作,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2)医学辅助技术专业: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能掌握和应用最新技术,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2、中医学专业
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急重症,能主持、指导本专业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治及技术难题攻关,能承担院内、外会诊工作,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3、预防医学与卫生学专业
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精通本专业业务,熟练解决日常监测、评价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灾害性事件的疑难技术问题,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4、药学专业
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全面掌握临床所用药品的特点,能独立制定临床药物治疗方案,对新药有较高的评价能力,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5、护理学专业
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精通护理专业技术,能熟练、正确地解决复杂疑难疾病及新发现疾病的重大护理技术问题,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展。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完成市地、厅局级本专业科研课题1项,且课题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二)获市地、厅局级科技(或新技术)二等奖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奖项内容应与本专业一致或相近。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三)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6篇(其中需有3篇在国家有关部委或国家级学会主管或主办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申报资格、评审条件等必须同时具备。
第十五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计算。
第十六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各级任职资格均指本专业的。
第十七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均为本专业的,且为任现职以后取得的。
第十八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
第十九条 本评审标准为全省统一的通用标准,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十条 本评审标准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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