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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2017年卫生技术副高任职资格卫高单位公示证明

发布于 2017-09-20 10:14  编辑:Y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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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单位公示证明


2017年度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   人、本次正式申报   人、被公示人       综合排名   位,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申报的证件已经本单位审查,《一览表》等基本材料已按省职改办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反映真实可信。

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

群众代表签字(三名以上):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进申报材料,一份由市职改办留存)



返回主目录文章:【湖北十堰市】2017年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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