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发布于 2018-04-08 13:59  编辑:Candice
0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教师权利的内涵

1、含义:教师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和利益。

2、教师的权利:

(1)要求他人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或履行法律义务的请求权;

(2)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做出的教师法等法律所赋予的积极行为权;

(3)受侵害时向国家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权。


二、教师的基本权利

1、教师的公民权(是指教师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相关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包括: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权、平等权、人身权、文化教育权、经济权以及监督权

2、教师的职业权利

(1)教育教学权

(2)学术研究权

(3)管理学生权

(4)报酬待遇权

(5)参与管理权

(6)进修培训权


三、新《义务教育法》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

1、各级政府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2、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

3、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教师享有补助津贴


四、教师义务

定义:教师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

表现形式:(1)积极义务

(2)禁止性义务

(3)义务人侵犯他人权利和利益时,接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其意义的履行。


五、教师的基本义务:

1、拥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纪守法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义务


六、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教师义务

1、遵纪守法

2、教育教学义务

3、思想教育义务

4、尊重学生人格

5、保护学生权益

6、提高水平


小编推荐:

幼儿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真题>>>点击查看

更多幼儿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时间和历年真题在这里>>>教师资格证考试

教师资格证考试想拿高分?考无忧助你考试无忧>>>专家推荐在线考题


本文网址:http://www.k51.com.cn/info/jszgzks/1804/0834768.html
选择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