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点——课程

发布于 2018-02-26 16:05  编辑:do 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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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的概念

1.“课程”一词在我国始见于唐宋期间。唐朝孔颖达为《诗经》作注:“维护课程,必君子监之,乃依法制。”这是我国历史上迄今为止所能见到的“课程”一词的最早使用。

2.在西方,“课程”一词最早出现在英国教育家斯宾塞的《什么知识最有价值》一文中。认为课程是教学内容的系统组织。

3.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认为:课程有广义、狭义之分。

广义的课程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内容的总和及进程安排。包括教学活动。

狭义的课程特指某一门学科。

4.课程包括:

兼有计划、途径、标准的含义。不仅规定了各门学科的目的、内容及要求,而且规定了各门学科设置的程序和课时分配,学年编制和学周安排。

5.目前国内外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三种:课程是知识、课程是活动、课程是经验。(补充,有真题)

课程是知识过于强调知识的完整系统,经常凌驾于学习者之上而忽视学习者的需要和发展。

课程是活动突出了学习者是课程主体,但容易与哲学和心理学的研究混淆。

课程是经验更重要的是能够将学习者主动获取的过程也包括进去。

 

(二)课程层次理论

美国著名课程专家古德莱德认为课程分五个层次:

一是理想的课程,即由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课程专家提出的应该开设的课程;

二是正式的课程,即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我们平时在课程表中看到的课程即属此类;

三是领悟的课程,即任课教师所领悟的课程,这种领悟的课程可能与正式课程之间会产生一定的距离,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四是运作的课程,即在课堂上实际实施的课程,在实施中,教师常常会根据学生的反应随时进行调整(这就是所谓的互动吧);

五是经验的课程,是学生在课堂学习中实实在在体验到的东西,也即课程经验。

古德莱德的这一课程层次理论中,我们不难发现,所谓理想的课程也好、正式的课程也好,是我们传统认识范畴中的课程概念,而领悟的课程、运作的课程,尤其是经验的课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的“创生性课程”。

古德莱德的“课程”层次说实际上揭示了“课程”从理论到实践的运动形态,使人们对“课程”概念的理解从静态的角度转换了动态的角度。

 

(三)课程分类(与书差别,按照课件上内容理解)

按照课程内容的属性,可以把课程分为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学科课程主要是学习间接经验,活动课程则主要是学习直接经验。

按照课程的组织方式,可以把课程分为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

根据课程管理、开发主体的不同,课程可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

根据课程的任务,课程可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

根据课程计划对课程实施的要求,课程可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从性质上看,课程分为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两种类型。

 

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

学科课程主要是学习间接经验,活动课程则主要是学习直接经验。

1.学科课程

学科课程是一种主张以学科为中心来编定的课程。在教育史上,绝大部分教育家主张学校教育以学科为本,其代表人物是赫尔巴特和斯宾塞,

学科课程的特点在于(可能考简答,之前考过必修课的定义和特点)

它是依据知识的门类分科设置的;

它是将人类活动经验加以抽象、概括、分类整理的结果;

它往往是相对独立的、自成体系的;

它通常按特定知识领域内在的逻辑体系来加以组织。

逻辑性、系统性和简约性是学科课程最大的特点。

2.活动课程(杜威)

又称儿童中心课程、经验课程,它打破学科逻辑组织的界限,从儿童的兴趣和需要出发,以学生的主体性活动经验为中心组织的课程。

活动课程具有以下优点:

(1)有利于满足儿童的兴趣、需要,关照儿童的学习心理过程;

(2)有利于加强教育与社会以及学生生活的联系;

(3)有利于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和问题解决能力的提高。

活动课程也有明显的不足:夸大了儿童个人的经验,忽视了知识本身的逻辑顺序,不利于系统的知识学习。

我国开始从小学三年级到高中开设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国家课程、必修课程存在。

3.研究型课程

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态度和能力。这类课程可以提供一定的目标、一定的结论,而获得结论的过程和方法则由学生自己组织、自己探索、研究,引导他们形成研究能力与创新精神。全体学生限定选择修习的课程。

思考:基础,拓展,研究课程与必修,选修的关系。


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

根据课程计划对课程实施的要求,课程可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程

所谓必修课程是指国家、地方或学校规定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

2.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是指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学术取向和职业需要而自由选择的课程。

基础教育中,1-6年级和7-9年级的选修课程集中在校本课程,10-12年级选修课程的表现形式则比较多样。为了有效实施选修课程,当前我国10-12年级教育开始试行学分制度。

依据性质划分,课程可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

1.显性课程也叫显在课程、正规课程、官方课程,指的是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正式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各门学科以及有目的、有组织的课外活动。显要特征之一就是计划性,可以说计划性是区分正规课程与非正规课程的主要标志。

2.隐性课程(也称潜课程、潜在课程、隐蔽课程)指学生在学校情景中无意识地获得经验、价值观、理想等意识形态内容和文化影响。也可以说是学校情境中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呈现的课程。具有非预期性、潜在性、多样性、不易觉察性。如校风、学风、师生关系,具体包括物质形式的潜在课程、精神形式的潜在课程和制度形式的潜在课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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