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集中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公告
2017年11月11日-11月12日,我市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就此次认定后,教师资格证发放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7年1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领取地点
西安市教师资格办
地点: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
三、其他说明
(一)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
(二)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
(三)领到证书后,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四)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委托人请认真填写委托书(见附件),并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教师资格办领取。
1.委托书原件;
2.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本次集中发放时间内未领取的,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在教师资格证领取。
市教师资格办咨询电话:8727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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