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对身体有什么要求?

发布于 2018-01-25 09:38  编辑: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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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韶关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对身体有什么要求?


答:韶关市教师资格证认定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市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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