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权限
1.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户籍、学籍或工作单位在本辖区的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辖区内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由以前所属县区教育局认定。
2.兰州市教育局负责户籍、学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市的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联系电话 |
兰州市教育局 | 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城关区南关十字B塔五楼C区) | 4818327 |
城关区教育局 | 城关区闵家桥50号 | 8437971 |
七里河区教育局 | 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22号 | 2651062 |
西固区教育局 | 西固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 (西固中路105号) | 7567050 |
安宁区教育局 | 安宁区政府统办楼8楼 | 7655598 |
红古区教育局 | 海石镇育英街1352号 | 6213532 |
永登县教育局 | 城关镇纬三路教育大厦 | 6429199 |
榆中县教育局 | 榆中县太白东路65号 | 5229347 |
皋兰县教育局 | 皋兰县建德大厦10楼 | 5724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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