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师资格证认定思想品德鉴定表要求

发布于 2018-01-18 10:16  编辑: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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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师资格证认定思想品德鉴定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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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要求:

外形轮廓完整,字迹清晰可辨。颜色明显

盖章要求原件,彩色/黑白复印、传真无效


1. 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4或A3纸自行正反面打印(原件一式两份,将思想品德鉴定表与申请表一起用胶水将左侧粘贴整齐)。

2. 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好并盖好公章

有工作单位并且工作单位有组织人事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应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工作单位是企业或公司的也可加盖所属党委公章);

有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无组织人事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上除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外,表中第7、8、9三栏上还需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的公章;

没有工作单位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上除加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的公章外,表中第7、8、9三栏上还需加盖北京地区人事档案存放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的公章。

在校学生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现就读学校院系或院系党总支出具,加盖公章即可。

注:人才服务中心的公章用于证明申请人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并说明思想品德鉴定表中“7. 有无行政处分记录”、“8. 有无犯罪记录”、“9.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三项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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