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国考新增学科面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18-01-04 11:47  编辑: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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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国考新增学科面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的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新增部分学科,其中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具体面试暂由各市教育局自行命题和组织本考区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现将我市关于新增学科面试要求明确如下。


一、面试形式和程序

教师资格面试新增学科的面试形式和程序按照《锦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国考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


二、新增学科面试使用的教材(出题范围)

1.小学信息技术: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四年级(上、下)、五年级(上)、六年级(上)教材。

2.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辽宁大学出版社四年级(下)、五年级(下)、六年级(下)教材。

3.高中心理健康教育:辽宁人民出版社高中一年级、二年级教材;沈阳出版社高中一年级---三年级教材。

4.小学全科:对申报小学全科的考生将进行三个学科的面试,分别为小学英语、小学信息技术和小学音乐。其中,小学英语学科和小学音乐学科使用国考面试题库中的试题,小学信息技术学科使用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四年级(上、下)、五年级(上)、六年级(上)教材出题。


三、有关要求

1. 参加2017年下半年新增学科面试的考生,面试应携带的材料,按《锦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国考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附件要求执行。

2. 新增学科面试的教材和备课资料考生自备,我处暂不提供。

锦州市教育局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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