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山考区面试报名现场审核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广东省工作安排,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8年1月6日-7日进行,为做好本考区面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按照《广东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对象
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本市,或在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符合报名条件,且已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选择中山考区报名的考生。
二、 现场审核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8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于12月22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三、现场审核地点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市博爱七路25号)怀谷楼一楼大堂(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60-88222059)。
四、现场审核资料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往以上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备验,复印件上交):
(一)户籍在本市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二)人事(劳动)关系在本市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三)在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含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在12月18日-21日及时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三)参加2017年上半年及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7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特此通知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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