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三考点汇总:比例类

发布于 2018-03-01 09:24  编辑:do 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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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有限合伙人为自然人,两类收入均按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缴个人所得税。

2.境内主板上市要求发行人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3.股票(含A、B股票)的跌涨幅不得超过10%,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跌涨幅不超过5%。

4.国有股权非上市转让的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的付款期限不超过1年。

5.股权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由股东会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7.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所收购的股份应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8.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后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9.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一般为20%。

10.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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