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违纪违规行为”的违纪处理办法

发布于 2018-02-06 09:23  编辑:do la.
0

参加考试人员有下列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违纪违规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协会酌情给予其三至五年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处罚;


(1)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

(2)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3)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

(4)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其行为如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推荐:

想要了解更多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资讯吗?>>>点击查看

想要考试拿高分吗?考无忧网校助你顺利通关考试>>>点击做题


本文网址:http://www.k51.com.cn/info/jjcyzgks/1802/0627347.html
选择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