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
文件依据:
1.《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
2.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管理暂行规定》(云建建[2007]408号);
3.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建建[2007]407号);
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实行网上申报审批的通知》(云建建[2017]196号)。
管理部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的注册审批工作。
办理流程:
1.登录云南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网(http://119.62.114.115/)点击“业务申报(企业登陆)”进入云南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网(平台登录→企业用户→人员管理)中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附件后上报;
2.企业上报后打印申请表,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报送至云南省建造师协会;
3.云南省建造师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受理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将结果在云南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网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无投诉举报,对审批合格人员进行网上公告,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初始注册申请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需加贴一寸近期彩照2张,本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2.《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核验并归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注:1.以上材料均需上传电子附件在一体化平台内;
2.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汇总表、附件材料按一式一份准备;
延续注册申请材料:
1.《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需加贴一寸近期彩照2张,本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2.《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汇总表》;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核验并归还)、注册证书原件、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注:1.以上材料均需上传电子附件在一体化平台内;
2.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汇总表、附件材料按一式一份准备。
变更注册申请材料:
一、执业企业变更
1.《二级建造师执业变更注册申请表》(需加贴一寸近期彩照2张,本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2.《二级建造师执业变更注册汇总表》;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核验并归还)、注册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和解聘合同(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二、聘用企业名称变更
1.《二级建造师企业名称变更注册汇总表》(企业负责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2.申请人注册证书原件;
3.平台内上传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变更核准表、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三、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需加贴一寸近期彩照2张,本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2.《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汇总表》;
3.申请人变更后的身份证原件(当场核验并归还)、注册证书原件、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
注:1.以上材料均需上传电子附件在一体化平台内;
2.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汇总表、附件材料按一式一份准备。
增项注册材料:
1.《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需加贴一寸近期彩照2张,本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2.《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汇总表》;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核验并归还)、注册证书原件、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超过三年的,应提供增项专业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
注:1.以上材料均需上传电子附件在一体化平台内;
2.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汇总表、附件材料按一式一份准备。
注销注册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需加贴一寸近期彩照2张,本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2.《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汇总表》;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当场核验并归还)、注册证书原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
注:1.以上材料均需上传电子附件在一体化平台内;
2.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汇总表、附件材料按一式一份准备。
重新注册材料:
1.《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需加贴一寸近期彩照2张,本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2.《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汇总表》;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核验并归还)、资格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注:1.以上材料均需上传电子附件在一体化平台内;
2.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汇总表、附件材料按一式一份准备。
注册证书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材料:
一、遗失补办
1.《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需加贴一寸近期彩照2张,本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汇总表》;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核验并归还)。
二、污损更换
1.《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需加贴一寸近期彩照2张,本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汇总表》;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核验并归还)、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
注:1.以上材料均需上传电子附件在一体化平台内;
2.二级建造师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汇总表、附件材料按一式一份准备。
注意事项:合同日期的填写应按照有效合同上的实际日期填写,与合同日期保持一致,提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聘用结束日期”一栏填写至申请人退休的时间;若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则“聘用起始日期”和“聘用结束日期”填写应按照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填写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受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西贡码头庞贝街12-3号
联系电话:0871—6416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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