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 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发布于 2018-03-13 16:15  编辑:XIE
0

二级建造师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 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监督权是指宪法赋予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的权利,其内容包括批评建议权、检举控告权和申诉权。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获得赔偿权是指公民的合法权益因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受到侵害的,公民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小编推荐:

点击这里查看级建造师考试最新资讯

想要顺利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吗?点击立即做题:级建造师考试题库

本文网址:http://www.k51.com.cn/info/ejjzs/1803/1331911.html
选择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