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二建《市政工程管理与实务》考点精讲:供热管道焊接质量检查与验收规定
1.焊接质量检验次序
①对口质量检验;
②外观质量检验;
③无损探伤检验;
④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2.对口质量检验项目
对口质量应检验坡口质量、对口间隙、错边量和纵焊缝位置
①有缝管道对口时,纵向焊缝之间应相互错开不少于l00mm。
②管道两相邻环形焊缝中心之间距离应大于钢管外径,且不得小于150mm。
③管道任何位置不得有十字形焊缝。
④管道支架处不得有环形焊缝。
⑤在有缝钢管上焊接分支管时,分支管外壁与其他焊缝中心的距离应大于分支管外径,且不得小于70mm。
⑥不宜在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当必须在焊缝上开孔或开孔补强时,应对开孔直径1.5倍或开孔补强板直径范围内的焊缝进行射线或超声检测,确认焊缝合格后,方可进行开孔。被补强板覆盖的焊缝应磨平,管孔边缘不应存在焊接缺陷。
3.焊缝无损探伤检验应符合的规定
(1)宜采用射线探伤。当采用超声波探伤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复检,复检数量应为超声波探伤数量的20%。角焊缝处的无损检测可采用磁粉或渗透探伤。
(2)当使用超声波和射线两种方法进行无损探伤检验时,只要其中有一种检验不合格,该道焊缝即判定为不合格。
(3)无损检测数量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当设计未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干线管道与设备、管件连接处和折点处的焊缝瘟进行100%无损探伤检测。
②穿越铁路、高速公路的管道在铁路路基两侧各10ni范围内,穿越城市主要道路的不通行管沟在道路两侧各5m范围内,穿越江、河、湖等的管道在岸边各l0m范同内的焊缝应进行l00%无损探伤。
③不具备强度试验条件的管道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探伤检测。
④现场制作的各种承压设备、管件,应进行100%无损探伤检测。
⑤其他无损探伤检测数量应按《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且每个焊工不应少于一个焊缝。 (4)当无损探伤抽样检出现不合格焊缝时,对不合格焊缝返修后,并应按下列规定扩大检验:
①每出现一道不合格焊缝,应再抽检两道该焊工所焊的同一批焊缝,按原探伤方法进行检验。
②第二次抽检仍出现不合格焊缝,应对该焊工所焊全部同批的焊缝按原探伤方法进行检验。
③同一焊缝的返修次数不应超过两次。
4.固定支架的安装应做如下项目的检查
①同定支架位置。
②固定支架结构情况(钢材型号、材质、外形尺寸、焊接质量等)。
③固定支架混凝土浇筑前情况(支架安装相对位置,上、下生根情况,垂直度等)。
④固定支架混凝土浇筑后情况(支架相对位置、垂直度、防腐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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