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细部工程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一般规定?

发布于 2018-02-06 13:47  编辑:XIE
0

二级建造师:细部工程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一般规定?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 50327-2001)的规定,细部工程包括门窗套、窗帘盒、窗台板、固定式柜橱、散热器罩、护栏和扶手以及花饰等的制作和安装。


细部工程一般规定:

(1)建筑室内的细部工程应在隐蔽工程、管道安装及吊顶工程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确认合格,墙面、地面已经找平后进行。

(2)框架结构的固定式柜橱应用榫连接组装;板式结构的固定式柜橱,应采用专用的连接件进行连接装配,不得采用胶粘连接。

(3)半成品的细木饰面板安装后,应随即涂刷一遍底漆。

(4)潮湿部位的固定式柜橱、木门套应做防潮处理,可在安装橱柜的墙面上做防潮层。

(5)护栏和扶手应采用坚固耐久材料,并能承受规范允许的水平荷载。

(6)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05m,栏杆间距不应大于0. 11m。

(7)湿度较大的房间,不得使用未经防水处理的石膏花饰、纸质花饰等不耐潮湿的花饰;花饰安装后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8)人造木板、胶粘剂的甲醛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9)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小编推荐:

点击这里查看级建造师考试最新资讯

想要顺利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吗?点击立即做题:级建造师考试题库

本文网址:http://www.k51.com.cn/info/ejjzs/1802/0627498.html
选择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