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竣工验收报告备案有哪些规定?

发布于 2018-01-25 15:04  编辑: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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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竣工验收报告备案有哪些规定?


1.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 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的文件:

a.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b.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c.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d.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e.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

f.由人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文件;

g.法律、规章规定必须提供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备案机关发现问题,应该在收讫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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