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丹东市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在哪领取?

发布于 2017-12-20 10:19  编辑: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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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7年度丹东市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单位及领证考生: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7年12月18日-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不再办理。


二、领证需携带的材料

(一)查找“附件1”中合格人员的姓名及对应序号;

(二)填写完整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份。此表信息须用A4纸打印;

(三)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时所需工作年限证明,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四)提供近期免冠彩色同版二寸证件照片2张(3.8cm×5.1cm),1张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1张贴在《资格证书》上;

(五)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资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手写委托授权书(委托授权书模板见附件,委托授权书背面复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三、领证地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丹东市人事局)六楼608室。(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月亮岛西行1000米左右)

咨询电话:3192172

咨 询 人 : 初 红 毅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二)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照《丹东考区证书补领时间》(见附件)办理证书补领手续。


附件:

《委托授权书》(模板).doc

《丹东考区证书补领时间》.doc

合格人员登记表.doc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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