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行政复议范围

发布于 2018-04-28 16:18  编辑:Y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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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行政复议范围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行政复议范围 ★★★ P26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人事处理决定;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

【真题再现-09多】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 )。

A.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B.企业对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其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C.社会团体对行政机关作出其有关资质证书中止的决定不服的

D.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给予其行政处分的决定不服的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范围。

【真题再现-15多】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人员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决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

A.降级 B.撤职 C.记过 D.开除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范围。下列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其中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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