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形式和分类

发布于 2018-04-28 16:16  编辑:Ywen
0

2018年初级会计师职称考试快要开始了!初级会计师职称会计实务考试的知识点,备考中一定要掌握知识点,抓住考点进行有效率的复习。


初级会计师职称考试.png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形式和分类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一节 法律基础

 

四、法的形式和分类

(一)法的形式★★ P8(16调整)

【基本理念】立法一条线,行政一条线

1、我国法的主要形式

形式

1、宪法

2、法律:基本法律、一般法律(某一方面问题)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特别行政区的法

6、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7、国际条约

【位阶对比】不同体系间:立法机构>行政机构(例外: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行政体系内部:按级别高低

 

2、适用法的效力原则(16调整,P11)

(1)四大原则

原则和具体内容

①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宪法至上;法律高于法规;法规高于规章;新增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

②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前提:同一机关制定的

③ 新法优于旧法前提:同一机关制定的

④ 变通规定优先(类似特别优于一般)

(2)冲突解决

(二)法的分类

标准:1、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2、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3、内容;4、空间效力、时间效力、人的效力;5、主体、调整对象、渊源;6、法律运用的目的(调整的法律关系)


推荐阅读:

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时间

2017年初级会计师考试大纲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延伸阅读:

更多初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时间和历年真题在这里>>>初级会计师考试

想考试拿高分? 考无忧助你考试无忧>>>专家推荐在线考题 >>>考无忧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辅导题库软件(含历年真题)

本文网址:http://www.k51.com.cn/info/cjkjs/1804/2838055.html
选择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