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关于发放2017年初级会计合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于 2018-01-04 14:24  编辑: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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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市直各单位:

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在黑河市考区报名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黑河市人事考试中心(通江路31号202室)。发证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休息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在校生交给学校),由单位(学校)存入考生档案。

黑河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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