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事件一不符合要求。
(2)理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由有关人员参加的对设计图纸的学习与审核,认真领会设计意图,掌握施工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应形成会审记录。项目负责人按质量计划中关于工程分包和物资采购的规定,经招标程序选择并评价分包方和供应商,保存评价记录。应由项目经理按质量计划中物资采购的规定,经过招标程序选择预应力钢丝供应厂家。
2.事件二尚需补充的内容有:质量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吊装进度网络计划。
3.满水试验前,应准备水位观测标尺、标定水位测针、测定蒸发量的设备。
4.满水试验时,向池内注水的要求包括:
(1)向池内注水宜分3次进行,每次注水为设计水深的1/3。对大、中型池体,可先注水至池壁底部施工缝以上,检查底板抗渗质量,当无明显渗漏时,再继续注水至第一次注水深度。
(2)注水时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过2m/d。相邻两次注水的间隔时间不应小于24h。
(3)每次注水宜测读24h的水位下降值,计算渗水量。在注水过程中和注水以后,应对池体作外观检查。当发现渗水量过大时,应停止注水。待做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注水。
(4)当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5.这段叙述应改为:“水池进行满水试验时,水位初读数观测是在池内注水至设计水深24h后进行,测读水位的末读数和初读数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24h”。
6.沉淀池四周还土时,沉淀池的主体结构物被隐蔽,按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除通知监理单位外,还要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