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政府办公大楼的建设工程项目,由某施工单位总承包,该总承包单位将钻孔灌注桩工程经业主同意分包给某桩基施工单位。
在审图时,监理单位发现有部分内容不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在这方面有较深的理论基础,将不符合标准部分作了修改,发给了总包方要求按修改后的图纸执行。
在施工到主体结构时,承包单位认为变更部分设计,施工更方便,质量更有保证,因而向监理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的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现钻孔灌注桩泥浆比重过大,并有沉渣厚度过大的情况,即发了监理通知单给桩基施工单位。
问题:
1.总监理工程师将不符合标准的部分设计作了修改并要求施工方按修改后的图纸执行是否正确?该设计修改应由谁提出?正确的程序应如何?
2.施工方向监理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是否正确?其程序应如何进行?
3.钻孔灌注桩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由监理单位发监理通知单给桩基施工单位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不正确。该设计应由监理单位提出。正确的程序是:总监理工程师应通知建设单位,并把修改的内容一并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再请原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若同意这样修改,就必须签认后交还给建设单位,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修改通知单,若设计单位不同意,则应由设计单位修改后交给建设单位,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设计修改通知单。
2.正确。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出,由监理单位通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单位修改好后给建设单位,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设计修改通知单。
3.钻孔灌注桩中存在质量问题,监理通知单不应发给桩基施工单位,而应发给总承包单位。理由:监理单位与桩基施工单位没有合同关系,而应由总承包单位通知桩基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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