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一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执业范围的错误之处:承接的庭院工程包括了古建筑修缮分部工程。
(2)理由: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交通安全防护工程小于500万元、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小于1000万元、庭院工程小于1000万元、绿化工程小于500万元)以下的市政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中,庭院工程含厅阁、走廊、假山、草坪、广场,绿化、景观,不包括古建筑修缮分部工程,即二级市政工程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可以承接古建筑修缮分部工程。
2.(1)第二项目经理部负责人能承担该轻轨交通工程。
(2)将轨道铺设工程分包出去的理由是: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接单项工程合同额小于3000万元的轻轨交通工程,但不包括轨道铺设工程,所以要把轨道铺设工程分包出去。
3.(1)分包企业质量合格文件签署上的错误:文件上只有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的签章。
(2)正确做法: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分包企业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4.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填写中的错误及其正确做法具体如下:
(1)错误之处:工程名称填写得不完整。
正确做法: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填写中,表格中的工程名称应填写工程全称,并与工程合同的工程名称一致。所以工程名称填写必须完整。
(2)错误之处:监理单位的名称写成了口头用的简称。
正确做法:监理单位的名称要写全称。
(3)错误之处: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栏只有“同意”两字。
正确做法:还应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名。
(4)错误之处:施工项目负责人栏只有签名。
正确做法:还应有施工单位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