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题库/案例分析题

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贯彻执行好注册建造师规章制度,在公司内开展了一次注册建造师相关制度办法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下述情况:情况一:公司第一项目经理部承接一庭院工程,合同金额为853万元,其中有古建筑修缮分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情况二:公司第二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是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承接的是轻轨交通工程,合同金额为2850万元,其中轨道铺设工程分包给专业队伍。该项目已处于竣工验收阶段。在查阅分包企业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中,只查到了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的签章。情况三:公司第三项目经理部承接的是雨污水管道工程。在查阅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时,发现工程名称填写得不完整,监理单位的名称写成了口头用的简称,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栏只有“同意”两字,施工项目负责人栏只有签名。[2009年真题]问题:1.指出第一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执业范围的错误之处,并说明理由。2.第二项目经理部负责人能承担该轻轨交通工程吗?为什么要将轨道铺设工程分包出去?3.指出并改正分包企业质量合格文件签署上的错误。4.指出并改正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填写中的错误

参考答案:

1.(1)第一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执业范围的错误之处:承接的庭院工程包括了古建筑修缮分部工程。

2)理由: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交通安全防护工程小于500万元、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小于1000万元、庭院工程小于1000万元、绿化工程小于500万元)以下的市政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中,庭院工程含厅阁、走廊、假山、草坪、广场,绿化、景观,不包括古建筑修缮分部工程,即二级市政工程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可以承接古建筑修缮分部工程。

2.(1)第二项目经理部负责人能承担该轻轨交通工程。

2)将轨道铺设工程分包出去的理由是: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接单项工程合同额小于3000万元的轻轨交通工程,但不包括轨道铺设工程,所以要把轨道铺设工程分包出去。

3.(1)分包企业质量合格文件签署上的错误:文件上只有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的签章。

2)正确做法: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分包企业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4.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填写中的错误及其正确做法具体如下:

1)错误之处:工程名称填写得不完整。

正确做法: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填写中,表格中的工程名称应填写工程全称,并与工程合同的工程名称一致。所以工程名称填写必须完整。

2)错误之处:监理单位的名称写成了口头用的简称。

正确做法:监理单位的名称要写全称。

3)错误之处: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栏只有“同意”两字。

正确做法:还应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名。

4)错误之处:施工项目负责人栏只有签名。

正确做法:还应有施工单位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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