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公司)因变更主营业务,与正保公司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关资料如下:
(1)2009年10月1日,黄河、正保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协议规定:黄河公司以一项固定资产与正保公司持有的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交换,黄河公司向正保公司收取补价30万元。
(2)黄河公司换出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为360万元,已计提折旧30万元,公允价值为400万元。
(3)正保公司换出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未发生公允价值变动)为150万元,公允价值为200万元;无形资产的账面原价为300万元,已累计摊销30万元,另计提减值准备20万元。
(4)2009年10月20日,正保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向黄河公司支付补价30万元。
(5)黄河公司为换出固定资产发生相关税费5万元,已以银行存款支付。相关资产的所有权划转手续于2009年11月1日全部办理完毕。
(6)假定黄河公司、正保公司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且双方换入的资产不改变其用途,假定不考虑固定资产相关的增值税。
要求:
(1)确定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日期;
(2)编制黄河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
(3)编制正保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参考答案: (1)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日期为2009年11月1日。
(2)编制黄河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30
贷:预收账款30
借:固定资产清理330
累计折旧30
贷:固定资产360
借:固定资产清5
贷:银行存款5
换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
=150/(150+250)×(330+5-30)
=114.38(万元)
换入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
=330+5-30-114.38
=190.62(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14.38
无形资产190.62
预收账款30
贷:固定资产清335
(3)正保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借:预付账款30
贷:银行存款30
借:固定资产430(150+250+30)
累计摊销3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0
贷:预付账款30
交易性金融资产150
无形资产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