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 2016年年初公司计划投资一条新生产线,总投资额为600万元,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司通过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筹资。2016年年初发行了面值1000元的债券,债券期限10年,票面年利率为8%(如果单独发行一般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10%),按年计息。同时每张债券的认购人获得公司派发的10份认股权证,该认股权证为欧式认股权证,行权比例为1∶1,行权价格为24元/股。认股权证存续期为5年(即2016年1月1日到2021年的1月1日),行权期为认股权证存续期最后五个交易日(行权期间权证停止交易)。假定债券和认股权证发行当日即上市。公司2016年年末总股份为15亿股(当年未增资扩股),当年实现净利润9亿元。预计认股权证行权期截止前夕,每股认股权证价格为2元。
(1)计算公司发行该附带认股权证债券相比一般债券2016年可节约的利息。
(2)计算2016年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
(3)为促使权证持有人行权,股价应达到的水平为多少?假设公司市盈率维持在30倍的水平,基本每股收益应达到多少?
(4)说明利用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筹资,公司的筹资风险有哪些?

参考答案: (1)2016年可节约的利息=600×(10%-8%)=12(万元)
(2)2016年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9/15=0.6(元)
(3)为促使权证持有人行权,股价至少应达到行权价格24元/股
市盈率维持在30倍的水平,基本每股收益应达到24/30=0.8(元)
(4)利用这种筹资方式公司面临的风险首先是仍然需要还本付息(利息虽然低但仍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其次是如果未来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格,认股权证持有人不会行权,公司就无法完成股票发行计划,无法筹集到相应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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