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背景资料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可以看出,需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包括: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石方开挖工程。
2.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的正确做法: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所有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形成记录归档。
3.(1)灌注混凝土时发生堵管主要由灌注导管破漏、灌注导管底距孔底深度太小、完成二次清孔后灌注混凝土的准备时间太长、隔水栓不规范、混凝土配制质量差、灌注过程中灌注导管埋深过大等原因引起。
(2)在确保桩质量的条件下合适的处理措施为:可用长杆冲捣管内混凝土,用吊绳抖动导管,或在导管上安装附着式振捣器等使隔水栓下落。如仍不能下落时,则须将导管连同其内的混凝土提出钻孔,进行清理修整,然后重新吊装导管,重新灌注。一旦有混凝土拌合物落入井孔,须将散落在孔底的拌合物粒料等予以清除。当灌注时间已久,孔内首批混凝土已初凝,导管内又堵塞有混凝土,此时应将导管拔出,重新安设钻机,利用较小钻头将钢筋笼以内的混凝土钻挖吸出,用冲抓锥将钢筋骨架逐一拔出。然后以黏土掺砂砾填塞井孔,待沉实后重新钻孔成桩。
4.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的支架还应满足的技术要求有:
(1)支架应稳定,强度、刚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支架的立柱应保持稳定,并用撑杆固定。验算倾覆的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3。受载后挠曲的杆件(盖梁、纵梁)的弹性挠度不得大于相应结构跨度的L/400(L为计算跨度)。
(2)支架的弹性、非弹性变形及基础的允许下沉量应满足施工后梁体设计标高的要求。
(3)支架应设置预拱度。
5.浇筑混凝土时,应能够抵抗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偶然冲撞和振动。
(1)支架立柱必须落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立柱底端必须放置垫板或混凝土垫块。支架地基严禁被水浸泡,冬期施工必须采取防止冻胀的措施。
(2)支架通行孔的两边应加护栏,夜间应设警示灯。施工中易受漂流物冲撞的河中支架应设牢固的防护设施。
(3)安设支架、拱架过程中,应随安装随架设临时支撑。采用多层支架时,支架的横垫板应水平,立柱应铅直,上下层立柱应在同一中心线上。
(4)支架或拱架不得与施工脚手架、便桥相连。
(5)支架、拱架安装完毕,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模板。
6.项目部采用的钢绞线安装方法中的其余要求(预应力筋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包括:
(1)先穿束后浇混凝土时,浇筑混凝土之前,必须检查管道并确认完好;浇筑混凝土时应定时抽动、转动预应力筋。
(2)先浇混凝土后穿束时,浇筑后应立即疏通管道,确保其畅通。
(3)混凝土采用蒸汽养护时,养护期内不得装入预应力筋。
(4)穿束后至孔道灌浆完成应控制在下列时间以内,否则应对预应力筋采取防锈措施:①空气湿度大于70%或盐分过大时,7d;②空气湿度40%~70%,15d;③空气湿度小于40%时,20d。
(5)在预应力筋附近进行电焊时,应对预应力筋采取保护措施。